資料申請及規範

資料釋出原則悉遵照國科會2011年6月21日修訂之「政府資助敏感科技研究計畫安全管制作業手冊」、「科技部海洋學門海洋量測資料繳交與釋出規定」及中華民國「著作權法」等相關規定,海洋資料庫得將所蒐集之海洋資料、遙測資料、以及相關研究成果及出版品,提供各界申請使用。如有特殊之資料釋出規定者,按其規定辦理。

自申請日期5年之內數據,申請單會送至中央研究院環境變遷研究中心-夏復國博士研究室,進行使用規範審核,夏復國博士有權拒絕數據之使用。

自申請日期5年以上之數據,可以直接使用,遵守相關釋出規範。